2月27日,山东省枣庄市在市政大厦举行“感动枣庄十佳人物”颁奖仪式,台儿庄区专武干部李红军敢于担当、好善乐施、孝老爱亲、见义勇为被评为枣庄市第五届“感动枣庄十佳人物”。这是枣庄地区唯一的一名专武干部获此殊荣。
李红军,1993年从事武装工作,历任运河街道干事、副部长,现任台儿庄区人武部专武干部。多年来,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,用一腔热血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。6次勇救落水游客、车翻儿童,3次扑救火灾,参加抗洪抢险20余次,23年如一日救助失学儿童、到福利院看望五保老人,向党组织缴纳特殊党费、向社会捐款、捐物5万余元,帮助12名官兵子女解决入学、推荐100余名退役士兵就业、创业。2009年12月,被中国世纪大采风组委会授予“构建和谐社会杰出人物”; 2013年3月、2014年4月,被枣庄市评为“见义勇为”先进分子; 2013年4月,被授予“枣庄市百名好人”称号; 11月,被枣庄市授予“第三届道德模范”称号,8月被山东省授予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“,入围“中国好人榜”。2014年1月被评为“台儿庄区首届道德模范”;6月被枣庄军分区表彰为“优秀共产党员”;9月被枣庄市评为“敬老模范”。2015年9月被山东省军区表彰为“身边典型代表”。2次荣立三等功。
自2016年1月1日起,枣庄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五届“感动枣庄十佳人物”评选活动,经过宣传发动,遴选初评,公众投票,评为评审等程序,李红军以多项平衡当选为第五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