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许可15项一、道路普通货运、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、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
许可条件:《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三十条 申请材料: 1、工商部门的《名称(字号)预核通知书》 2、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》 3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4、机动车辆行驶证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5、聘用书和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、身份证复印件 6、安全生产制度文本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二、道路运输站(场)经营许可
许可条件: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》第七条 申请材料: 1、《道路货物运输站(场)经营申请表》 2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3、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、房屋的合法证明 4、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5、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、专业证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三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
许可条件:《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五十一条 申请材料: 1、《汽车租赁经营申请表》; 2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、验资报告、企业章程文本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 3、投资人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;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地的合法证明; 4、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5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6、拟投入车辆承诺书,包括客车数量、类型及等级、技术等级、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、宽、高等。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,应当提供行驶证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(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)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; 7、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,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。 8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
四、道路客运(班线)经营许可、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
许可条件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八条、第九条 申请材料: 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: 1.《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》; 2.企业章程文本; 3.投资人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; 4.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; 5.拟投入车辆承诺书,包括客车数量、类型及等级、技术等级、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、宽、高等。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,应当提供行驶证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(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)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; 6.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,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。《汽车租赁经营申请表》;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五、城市公共汽(电)车客运经营许可、城市公共汽(电)车线路经营许可、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
许可条件:法人 申请材料: 1、《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申请表》 2、企业章程文本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、企业验资报告 3、投资人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;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地的合法证明; 4、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; 5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; 6、拟投入车辆承诺书,包括客车数量、类型及等级、技术等级、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、宽、高等。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,应当提供行驶证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(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)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; 7、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,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。 8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六、更新、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
许可条件: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十六条 申请材料: 1、申请书(需注明砍伐理由、数量) 2、调查报告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4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; 七、铁轮车、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处行驶的 许可条件: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申请材料: 1、申请书(需注明行驶理由、行驶路线) 2、相关资料和证件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4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八、在公路用地范围非公路标志牌
许可条件: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申请材料: 1、申请书 2、设计图 3、安全保障措施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4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; 九、占用挖掘农村公路或使公路改线 许可条件: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申请材料: 1、申请书 2、设计图 3、施工方案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4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十、跨穿越公路修建桥梁、渡槽以及在农村公路用地内架设、埋设管线
许可条件: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申请材料: 1、申请书 2、设计图 3、施工方案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4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十一、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路口
许可条件: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申请材料: 1、申请书 2、设计图或平面布置图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4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十二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
许可条件: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申请材料: 1、申请书 2、相关资料、证件 3、加固方案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4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十三、乡道、村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
许可条件:《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》第25条 申请材料: 1、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2、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 3、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4、建设项目各合同阶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、合同价情况 5、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、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6、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7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十四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政许可、教练车配发道路运输证、
许可条件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
申请材料: 1、《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》; 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 3、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; 4、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; 5、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; 6、教学车辆技术条件、车型及数量证明(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); 7、教学车辆购置证明(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); 8、各类设施、设备清单; 9、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、职称证明; 10、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。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,在递交申请材料时,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,安全驾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。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十五、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
许可条件: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材料: 1、《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》 2、经营场地、停车场面积材料、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3、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4、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5、按照汽车、其他机动车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、摩托车维修经营,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审核(上报)1项一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
许可条件:《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》(试行)《山东省道路运输诚信考核办法》 申请材料: 1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表 2、山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4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5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办结期限: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;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; 办理地址: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(台儿庄建行东侧) 监督电话:0632-6616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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